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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关于职工生育津贴申报 写信时间: 2021-12-08
信件内容
1、请问职工生育津贴申报是个人(自己)提交相应的材料申报? 2、是否医院(辖区内医院)将材料收集后统一报送至医保局?出院时已经办理生育保险,医院并将相应材料原件已收集,不再给个人;若是个人申报,如何申请要回相应材料原件?
信件处理结果
回复内容
姜:您好!您于2021年12月8日通过广元市医保局官网提交的“关于职工生育津贴申报”的信件已收悉,现作如下回复:若您在参保地定点医院发生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申请由医院收集后,交至医保经办机构;若您在参保地外的定点医院发生生育医疗费用,个人在办理出院时需告知医院需要申报生育津贴,医院出具资料复印件后,由单位经办人员持相关资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生育津贴。以上回复我单位已于12月9日电话联系您,如有疑问,欢迎拨打电话0839-3283347。 祝好! 广元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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