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医疗保障局曝光典型案件(54例)
一、广元市中医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5月,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对广元市中医医院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省级飞行检查时发现,该院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686733.70元。依据《广元市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对该院处失约金42500元;3.责令该院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3686733.70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42500元已全部上缴。
二、广元德新肾病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5月,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对广元德新肾病医院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省级飞行检查时发现,该院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47323.43元。依据《广元市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对该院处失约金22000元;3.责令该院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347323.43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22000元已全部上缴。
三、广元市中心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7月,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对广元市中心医院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省级专项检查时发现,该院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292343.06元。依据《广元市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对该院处失约金56000元;3.责令该院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292343.06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56000元已全部上缴。
四、剑阁县下寺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4月,剑阁县医疗保障局对下寺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医疗费用质量管控专项检查时发现,该院存在高套入组、超标准收费、不合理检查、打包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0139.78元。依据《广元市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对该院处失约金18446.40元;3、责令该院限期整改;4、在县域范围内通报批评。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0139.78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18446.40元已全部上缴。
五、剑阁县汉阳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5月,剑阁县医疗保障局对汉阳镇卫生院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医疗费用质量管控专项检查时发现,该院存在超标准收费、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493.16元。依据《广元市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对该院处失约金3160.53元;3.责令该院限期整改;4.在县域范围内通报批评。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4493.16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3160.53元已全部上缴。
六、剑阁县木马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5月,剑阁县医疗保障局对木马镇卫生院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医疗费用质量管控专项检查时发现,该院存在高套入组、超标准收费、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0305.90元。依据《广元市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对该院处失约金15466.50元;3.责令该院限期整改;4.在县域范围内通报批评。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0305.90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15466.50元已全部上缴。
七、剑阁县店子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5月,剑阁县医疗保障局对店子镇卫生院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医疗费用质量管控专项检查时发现,该院存在不合理用药、重复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205.78元。依据《广元市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对该院处失约金1205.78元;3.责令该院限期整改;4.在县域范围内通报批评。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205.78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1205.78元已全部上缴。
八、剑阁县杨村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5月,剑阁县医疗保障局对杨村镇卫生院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医疗费用质量管控专项检查时发现,该院存在超标准收费、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5052.30元。依据《广元市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对该院处失约金23337.68元;3.责令该院限期整改;4.在县域范围内通报批评。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5052.30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23337.68元已全部上缴。
九、剑阁县樵店乡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5月,剑阁县医疗保障局对樵店乡卫生院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医疗费用质量管控专项检查时发现,该院存在超标准收费、不合理用药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832.63元。依据《广元市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对该院处失约金832.63元;3.责令该院限期整改;4.在县域范围内通报批评。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832.63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832.63元已全部上缴。
十、剑阁仁爱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5月,剑阁县医疗保障局对剑阁仁爱医院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医疗费用质量管控专项检查时发现,该院存在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治疗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605.38元。依据《广元市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对该院处失约金1605.38元;3.责令该院限期整改;4.在县域范围内通报批评。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605.38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1605.38元已全部上缴。
十一、剑阁县王河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5月,剑阁县医疗保障局对王河镇卫生院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医疗费用质量管控专项检查时发现,该院存在超标准收费、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8365.14元。依据《广元市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对该院处失约金8365.14元;3.责令该院限期整改;4.在县域范围内通报批评。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8365.14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8365.14元已全部上缴。
十二、剑阁县演圣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5月,剑阁县医疗保障局对演圣镇卫生院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医疗费用质量管控专项检查时发现,该院存在超标准收费、不合理用药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406.10元。依据《广元市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对该院处失约金1406.10元;3.责令该院限期整改;4.在县域范围内通报批评。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406.10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1406.10元已全部上缴。
十三、剑阁友好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8月,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对剑阁友好医院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省级专项检查时发现,该院存在重复收费、收费项目与实际操作不一致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2153.06元。依据《剑阁县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对该院处失约金5000元;3.责令该院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2153.06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5000元已全部上缴。
十四、剑阁县中医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8月,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对剑阁县中医医院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省级专项检查时发现,该院存在重复收费、收费项目与实际操作不一致、不合理检查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38168.23元。依据《剑阁县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对该院处失约金10500元;3.责令该院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38168.23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10500元已全部上缴。
十五、剑阁县鹤齡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9月,剑阁县医疗保障局对鹤龄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时发现,该院存在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189.84元。依据《广元市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对该院处失约金1189.84元;3.责令该院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189.84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1189.84元已全部上缴。
十六、剑阁万隆精神病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9月,剑阁县医疗保障局对剑阁万隆精神病医院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时发现,该院存在超标准收费、不合理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3793.60元。依据《广元市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对该院处失约金13793.60元;3.责令该院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3793.60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13793.60元已全部上缴。
十七、剑阁县姚家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9月,剑阁县医疗保障局对姚家镇卫生院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时发现,该院存在不合理收费、不合理检查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055.68元。依据《广元市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对该院处失约金3055.68元;3.责令该院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3055.68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3055.68元已全部上缴。
十八、剑阁县妇幼保健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9月,剑阁县医疗保障局对县妇幼保健院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时发现,发现该院存在超标准收费、不合理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7705.60元。依据《广元市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对该院处失约金17705.60元;3.责令该院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7705.60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17705.60元已全部上缴。
十九、剑阁县盐店镇西庙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9月,剑阁县医疗保障局对盐店镇西庙卫生院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时发现,该院存在超标准收费、不合理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185.02元。依据《广元市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对该院处失约金2185.02元;3.责令该院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185.02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2185.02元已全部上缴。
二十、剑门关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9月,剑阁县医疗保障局对剑门关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时发现,该院存在不合理用药、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不合理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1669.86元。依据《广元市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对该院处失约金11669.86元;3.责令该院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1669.86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11669.86元已全部上缴。
二十一、剑阁王杰生综合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9月,剑阁县医疗保障局对剑阁王杰生综合医院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时发现,该院存在不合理收费、超标准收费、对码错误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505.90元。依据《广元市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对该院处失约金3505.90元;3.责令该院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3505.90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3505.90元已全部上缴。
二十二、剑阁县普安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9月,剑阁县医疗保障局对普安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时发现,该院存在不合理收费、超标准收费、对码错误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6437.50元。依据《广元市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对该院处失约金26437.50元;3.责令该院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6437.50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26437.50元已全部上缴。
二十三、剑阁县张王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9月,剑阁县医疗保障局对张王镇卫生院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时发现,该院存在不合理收费、超标准收费、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081.59元。依据《广元市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对该院处失约金4081.59元;3.责令该院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4081.59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4081.59元已全部上缴。
二十四、剑阁县盐店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9月,剑阁县医疗保障局对盐店镇卫生院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时发现,该院存在不合理收费、超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654元。依据《广元市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对该院处失约金3654元;3.责令该院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3654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3654元已全部上缴。
二十五、剑阁县第一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9月,剑阁县医疗保障局对县第一人民医院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时发现,该院存在不合理收费、超标准收费、不合理检查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2356.80元。依据《广元市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对该院处失约金42356.80元;3.责令该院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42356.80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42356.80元已全部上缴。
二十六、剑阁县柳沟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9月,广元市医疗保障局对剑阁县柳沟镇中心卫生院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第三方抽查复查时发现,该院存在不合理收费、打包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82362.96元。依据《剑阁县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对该院处失约金4000元;3.责令该院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82362.96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4000元已全部上缴。
二十七、剑阁县武连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9月,广元市医疗保障局对剑阁县武连镇中心卫生院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第三方抽查复查时发现,该院存在不合理收费、打包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39999.84元。依据《剑阁县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对该院处失约金4000元;3.责令该院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39999.84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4000元已全部上缴。
二十八、剑阁县开封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9月,广元市医疗保障局对剑阁县开封镇中心卫生院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第三方抽查复查时发现,该院存在不合理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35149.60元。依据《剑阁县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对该院处失约金3500元;3.责令该院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35149.60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3500元已全部上缴。
二十九、剑阁县元山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9月,广元市医疗保障局对剑阁县元山镇中心卫生院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第三方抽查复查时发现,该院存在不合理收费、重复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09868.80元。依据《剑阁县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对该院处失约金9500元;3.责令该院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09868.80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9500元已全部上缴。
三十、剑阁县王河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9月,广元市医疗保障局对剑阁县王河镇卫生院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第三方抽查复查时发现,该院存在不合理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07388元。依据《剑阁县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对该院处失约金2000元;3.责令该院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07388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2000元已全部上缴。
三十一、剑阁县白龙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9月,广元市医疗保障局对剑阁县白龙镇中心卫生院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第三方抽查复查时发现,该院存在不合理收费、重复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04552.80元。依据《剑阁县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对该院处失约金9500元;3.责令该院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04552.80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9500元已全部上缴。
三十二、剑阁县公兴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9月,广元市医疗保障局对剑阁县公兴镇中心卫生院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第三方抽查复查时发现,该院存在不合理收费、超标准收费、不合理检查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68356.80元。依据《剑阁县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对该院处失约金2500元;3.责令该院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68356.80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2500元已全部上缴。
三十三、剑阁县江口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9月,广元市医疗保障局对剑阁县江口镇中心卫生院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第三方抽查复查时发现,该院存在不合理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61552.71元。依据《剑阁县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对该院处失约金2000元;3.责令该院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61552.71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2000元已全部上缴。
三十四、剑阁仁爱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9月,广元市医疗保障局对剑阁仁爱医院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第三方抽查复查时发现,该院存在不合理收费、打包收费、不合理检查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6179.74元。依据《剑阁县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对该院处失约金4500元;3.责令该院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6179.74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4500元已全部上缴。
三十五、剑阁县龙源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9月,广元市医疗保障局对剑阁县龙源镇卫生院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第三方抽查复查时发现,该院存在不合理收费、重复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62985.77元。依据《剑阁县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对该院处失约金3500元;3.责令该院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62985.77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3500元已全部上缴。
三十六、剑阁县汉阳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9月,广元市医疗保障局对剑阁县汉阳镇卫生院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第三方抽查复查时发现,该院存在不合理收费、不合理检查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1572.28元。依据《剑阁县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对该院处失约金3000元;3.责令该院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1572.28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3000元已全部上缴。
三十七、剑阁县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9月,广元市医疗保障局对剑阁县人民医院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第三方抽查复查时发现,该院存在重复收费、不合理收费、超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083579.94元。依据《剑阁县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对该院处失约金14046.26元;3.责令该院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083579.94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14046.26元已全部上缴。
三十八、旺苍友辰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7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对旺苍友辰医院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时发现,该院存在分解住院、不合理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464元。依据《旺苍县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对该院处失约金3464元;3.责令该院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3464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3464元已全部上缴。
三十九、旺苍县天星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7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对天星镇卫生院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时发现,该院存在对码错误、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096.24元。依据《旺苍县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对该院处失约金3096元;3.责令该院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3096.24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3096元已全部上缴。
四十、广旺矿区代池坝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7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对广旺矿区代池坝医院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时发现,该院存在过度检查、不合理用药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131元。依据《旺苍县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对该院处失约金3131元;3.责令该院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3131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3131元已全部上缴。
四十一、旺苍县九龙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7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对九龙镇卫生院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时发现,该院存在过度检查、不合理用药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151.6元。依据《旺苍县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对该院处失约金3152元;3.责令该院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3151.6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3152元已全部上缴。
四十二、旺苍民生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7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对旺苍民生医院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时发现,该院存在过度检查、不合理用药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263.58元。依据《旺苍县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对该院处失约金4264元;3.责令该院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4263.58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4264元已全部上缴。
四十三、旺苍县双汇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7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对双汇镇卫生院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时发现,该院存在过度检查、不合理用药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395.96元。依据《旺苍县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对该院处失约金4396元;3.责令该院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4395.96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4396元已全部上缴。
四十四、旺苍福康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7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对旺苍福康医院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时发现,该院存在门诊检查纳入住院、不合理用药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5107.27元。依据《旺苍县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对该院处失约金5107元;3.责令该院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5107.27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5107元已全部上缴。
四十五、旺苍县檬子乡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7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对檬子乡卫生院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时发现,该院存在过度检查、不合理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5470.90元。依据《旺苍县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对该院处失约金5471元;3.责令该院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5470.90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5471元已全部上缴。
四十六、旺苍县国华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7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对国华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时发现,该院存在分解住院、不合理诊疗、不合理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7060.46元。依据《旺苍县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对该院处失约金7060元;3.责令该院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7060.46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7060元已全部上缴。
四十七、旺苍县张华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7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对张华镇卫生院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时发现,该院存在过度检查、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7087.15元。依据《旺苍县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对该院处失约金7087元;3.责令该院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7087.15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7087元已全部上缴。
四十八、旺苍县东河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7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对东河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时发现,该院存在分解住院、过度检查、不合理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9024.40元。依据《旺苍县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对该院处失约金9024元;3.责令该院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9024.40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9024元已全部上缴。
四十九、旺苍县五权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7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对五权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时发现,该院存在分解住院、过度检查、不合理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3457.44元。依据《旺苍县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对该院处失约金13457元;3.责令该院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3457.44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13457元已全部上缴。
五十、旺苍县白水镇静乐寺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7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对白水镇静乐寺卫生院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时发现,该院存在分解住院、过度检查、不合理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3565.50元。依据《旺苍县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对该院处失约金13566元;3.责令该院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3565.50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13566元已全部上缴。
五十一、旺苍县木门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7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对木门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时发现,该院存在分解住院、过度检查、不合理用药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6414.11元。依据《旺苍县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对该院处失约金16414元;3.责令该院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6414.11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16414元已全部上缴。
五十二、旺苍县英萃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7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对英萃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时发现,该院存在分解住院、过度检查、不合理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0999元。依据《旺苍县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对该院处失约金20999元;3.责令该院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0999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20999元已全部上缴。
五十三、旺苍县大德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7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对大德镇卫生院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时发现,该院存在分解住院、过度检查、不合理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1931.81元。依据《旺苍县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对该院处失约金21932元;3.责令该院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1931.81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21932元已全部上缴。
五十四、旺苍县普济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7月,旺苍县医疗保障局对普济镇卫生院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时发现,该院存在分解住院、过度检查、不合理收费、入院指征不严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2582.80元。依据《旺苍县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对该院处失约金22583元;3.责令该院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2582.80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22583元已全部上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