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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适用范围

广元市行政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二、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10号);

三、申请条件

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申请资料

(一)身份证及银行卡原件;验原件

(二)县级以上医院和劳动鉴定部门出具的伤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保部门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备案登记表》或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1份

五、数量限制

无。

六、办理流程

受理→复审→办结。

七、办理类型及时限

即办件。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九、办理结果名称

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

十、注意事项

1.缴存职工及配偶名下有公积金贷款的,在贷款结清后方可办理销户;

2.委托办理的,受托人出具职工本人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委托证明原件,以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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