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关于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作出及发送是怎么规定的
问:检察机关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关于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作出及发送是怎么规定的?
答:对于当事人申请的执行监督案件,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执行活动不存在违法情形的,应当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决定,并在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制作《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发送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