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 (欧阳立)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8-06-05 分享:

欧阳立 (身份证号:5108**********2011)和于2018523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兰顺清(身份证号:5108**********0023)名下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小西街“新福花园”22-2-1号,建筑面积84.86㎡,房屋所有权证:广房权证城字第201308300122X号,土地分摊面积13.83㎡,国用土地使用权证:广国用20163407号,转移登记为欧阳立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186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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