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郑岽)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8-12-10 分享:

郑岽(身份证号码:5108**********00212018126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买受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白桂华、郑勇(身份证号码:5108**********00255108**********0016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东街福音公寓A2-2-1住房一套,建筑面积167.51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24.30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书号:广房权证城C字第0887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书号:广国用 (2003)字第0318号,转移登记为郑岽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18年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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