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伍青华、李波)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8-12-27 分享:

伍青华、李波(身份证号:5108**********72415108**********6251)于20181212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根据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川0802执恢88号将广元市科兴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利州东路北侧科兴园二期C1-11-3号(房屋建筑面积:131.81,分摊土地面积:23.34㎡)住房执行过户给伍青华、李波,房屋所有权证号:广房权证城字第2013073000994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总证号:广国用(2011)第29号。

如对上述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向我中心书面具名提出,逾期我中心将为申请人办理转移登记。

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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