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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市本级“登记难”项目化解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在市自然资源局召开,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文武出席会议。会议旨在构建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推动形成部门工作大协作、大联动格局,分类梳理认定“登记难”项目,交办认领“登记难”问题化解任务,形成合力加快推动问题解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会上,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汇报参照“登记难”执行项目及拟纳入“登记难”项目相关情况,解读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化解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难”的指导意见》,参会部门就项目问题深入探讨并提出问题化解任务分工建议意见,同时审议通过7个问题楼盘执行项目、18个拟纳入“登记难”项目清单,并逐项目认领问题化解任务。
会议强调,一是要统一思想认识,以民为本为民利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为民情怀,站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高度,将“登记难”处置化解纳入当下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处理好“群众无过错”不动产登记问题,满足人民群众重大财产权得到有效保护、安居乐业的需求,真正做到服务于众、便民于实、利民于惠。坚持以稳经济保发展的利民思想,联动打通登记路径,积极解决群众及企业主体诉求,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办理,解决购房群众合法权益,推动房地产行业达成健康稳定预期,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二是要把握工作原则,吃透、用准、用足政策。充分尊重历史成因和制度法规逐步完善的实际,对照问题发生的时间节点,摸清事实原由,找准问题症结。深入研究用准用足政策将问题转化落实落地,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将依法依规贯穿于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全过程。三是要注重实效保障,部门协同统筹推进。压紧压实各部门作为化解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难”的主体责任,积极构建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既明确工作职责又紧密协作配合,按照“缺什么补什么、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分类处置,“一案一策”主动担当作为有力推动问题化解。
会议要求,一是建立联席会议联络员制度,各部门要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科室,确定联络员做好统筹联络工作,确保各环节任务全过程紧密配合。二是建立“登记难”项目问题化解工作台账,及时更新、定期通报问题化解进度情况,主动担当将工作执行落实落地。
会议由市自然资源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双梅主持,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税务局分管负责人、市自然资源局三级调研员李诚、确权登记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