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印发《广元市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地环站 发布时间:2025-05-06 分享: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广元市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 27日




广元市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自然资源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做好2025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四川省“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广元市“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广元市山洪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专项规划(2023-2027年》等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概况

截至2025年4月初,我市有地质灾害隐患点789处。从分布看:苍溪县240处、旺苍县118处、剑阁县126处、青川县135处、利州区64处、昭化区57处、朝天区46处、经开区3处;从类型看:滑坡622处、崩塌148处、泥石流13处、地面塌陷5处、地面沉降1处;从威胁对象看:威胁6351户35904人,威胁财产32亿元。

二、年度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降水趋势预测。广元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地形高差悬殊,降水量分布不均。据市气象部门预测,2025年气温较常年均值偏高、降水接近常年均值,可能出现阶段性旱、涝灾害。其中,春季、夏季平均气温较常年同期偏高0.5~1.0℃,高温日数偏多,秋季平均气温较常年同期偏高0.5℃左右,冬季平均气温较常年同期偏低0.5℃左右;春季降水量较常年同期偏少1~2成,夏季降水量较常年同期偏多1~2成,华西秋雨强度较常年同期偏弱,冬季降水量较常年同期偏多1~2成。

(二)地质灾害预测。预计2025年地质灾害发生数量与常年相当,汛期全市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仍将呈易发多发态势。其中,地质灾害高(极高)风险区以及陡坡陡崖、沟口、工程建设区、矿山开采区、山区交通道路沿线等地段风险较高。我市西部青川县沿山一带、北部朝天区以及东北部的旺苍县和嘉陵江、白龙江、下寺河、东河流域的地质灾害发生数量较常年同期偏多的可能性较大。青川县发生泥石流及滑坡,旺苍县和朝天区发生崩塌、滑坡,苍溪县、剑阁县、利州区北部、昭化区发生崩塌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

三、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一)重点防范时段。地质灾害四季都可能发生,夏季、秋季降水较为频繁,地质灾害发生的概率相对更大。汛期(5月至9月)是全市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高峰时段在主汛期(6月至8月)及秋汛期,特别是特大暴雨、大暴雨、连日降雨、短时强降雨时段及雨后2~3天,需予以重点关注。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工程活动以全建设周期为重点防范时段。

(二)重点防范区域。结合各县(区)斜坡地质灾害隐患详查及重点乡镇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成果划分的全市重点防范区域以及近年来地质灾害灾(险)情发生区域,重点防范区为:

龙门山区的沙州-金洞-白朝-关庄-石坝以及姚家-东宝一带,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高易发区。该区域地质环境条件复杂,构造发育,岩层破碎,受“5·12”特大地震长周期深层次影响,加之降雨地区多与岩层破碎区重叠,极易发生地质灾害,地质灾害主要类型为滑坡、崩塌及泥石流。主要包括青川县、利州区西部、剑阁县西部。其中,青川县的西部沿山一带以及石坝乡、凉水镇、沙州镇、房石镇、乐安镇、蒿溪回族乡、关庄镇和利州区的金洞乡、三堆镇、白朝乡局部地区以及剑阁县东宝镇、姚家镇局部地区属重点防治区。

米仓山区的五权-水磨-英萃-盐河-天星-荣山-沙河-羊木-云雾山以及元坝-射箭一带,崩塌-滑坡地质灾害易发区。该区域地质环境条件较为复杂,多局地暴雨和夜雨天气,人类工程活动强烈,在建的公路等基础设施众多,工程建设活动引发或遭受地质灾害的风险较高,主要包括旺苍县、朝天区及利州区东部和昭化区北部的斜坡地带。其中,旺苍县五权镇、水磨镇、米仓山镇、英萃镇、盐河镇、天星镇、国华镇、张华镇、木门镇、双汇镇,朝天区羊木镇、沙河镇、云雾山镇、朝天镇、大滩镇,利州区荣山镇以及昭化区元坝镇、昭化镇、射箭镇局部地区属重点防治区。

盆周山区的黄猫垭-高坡-东溪-龙王以及金仙-木马-江口-剑门关一带,崩塌、滑坡地质灾害易发区。该区域人口密度较大,城镇建设等工程活动较为密集,主要包括苍溪县、剑阁县东部、昭化区局部的陡坡垦植及工程切坡地带。其中,苍溪县北部东溪镇、龙王镇、高坡镇、黄猫垭镇和剑阁县剑门关镇、江口镇、木马镇、金仙镇局部地区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三)重点防范对象。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村庄、场镇、学校、矿山、农家乐、安置点、工棚营地等人口聚集区;高陡斜坡、靠山靠崖、临沟临坎的房屋前后及左右两侧;在建公路、铁路、水利工程、大型深基坑(边坡)等重要工程建设活动区;交通干线沿线、旅游景区、网红打卡点、弃土弃渣场地以及重要基础设施周边区域均属重点防范对象。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全面落实防灾责任。各县(区)人民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防灾要求,铆紧“市县乡村组点”防灾责任链条,落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乡镇(街道)属地责任、村(社、点、风险区)一线处置工作责任和包保责任制度。要将防灾责任人调整充实到位,将防灾责任分解落实到点到岗到人头,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坚决防止出现责任空挡、死角和盲区,加强新任防灾责任人员业务培训,确保工作不断档。各县区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指挥部牵头抓总作用,健全“指挥部+清单制”工作机制,梳理重点任务,制发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督查清单,强化跟踪问效。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编印本辖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报市自然资源局备案。市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大“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力度,落实“两书一函”制度,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完善协调联防机制。各县(区)自然资源、气象、水利、应急、地震等部门要加强信息互通、会商研判和协调联动,强化汛期联合调度,形成防灾合力。自然资源部门要发挥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作用,统筹抓好防治工作落实。气象部门要加强气象预报,强化数据共享,加强先进技术装备运用,着力提升预警预报精准度。水利部门要加强山区沟谷、水库库区、地质灾害中高风险区雨情水情监测预报,信息共享,联合防御地质灾害。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应急准备检查和业务指导,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强化科学施救,提高救援能力。经信、教育、住建、交通、水利、文旅、应急、铁路、电力、通信等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能职责,落实“管行业必管地质灾害”“谁引发、谁治理”“谁受益、谁投资”的要求,督促指导做好本行业本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对在建工程施工作业单位防灾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管,避免因工程建设引发、诱发、加剧地质灾害。住建、交通、水利等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及承建企业要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强化落实防治措施,有效防范灾害风险。

(三)加强隐患排查评估。各县(区)要在2025年底前完成隐患点和风险区更新调查工作,持续做好“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稳步推进“点面双控”常态化,尤其关注重大单体、高位链式地质灾害风险评价、极端降雨条件下地质灾害风险更新评价,加强“预案外”突发地质灾害防范。要强化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加强卫星综合遥感识别、无人机航摄等新技术运用,做到排查全覆盖,尤其是对人口居住区、聚集区、城乡结合部、在建工程及工棚营地、高陡斜坡、公路边坡、建房切坡、陡崖地段、泥石流沟口、强水弱土弱岩地区等重点区域和强降雨、连续降雨等重点时段要加大排查力度。针对人员难以到达的有人居住、活动区域高陡斜坡,要运用“空天地”手段开展隐患遥感识别,努力发现高位远程、隐蔽性强的地质灾害隐患。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和风险要及时处置,不能及时排危除险的要全部纳入群测群防和预警体系,逐一落实防灾预案和各项防灾措施,逐点明确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和监测员。要加强农村切坡建房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按照“非必要不切坡”的原则,指导督促乡(镇)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要求及“三区三线”的管控要求,科学选址,坚决避开地质灾害隐患点,尽量避开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严格防控新增切坡建房隐患。

(四)加强监测预报预警。要加强四川省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系统平台应用,建立健全地质灾害气象预警联动协同机制,加强气象会商和风险动态研判,强化3天强降水过程气象风险预报、1天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预警和短时临灾气象风险预警等举措,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预警预报。要持续落实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30123”叫应机制,不断健全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的发布和接收制度,确保强降雨天气来临前每个隐患点和风险区的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监测人、在建工程施工人员以及受威胁群众能及时收到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要加强专业监测设备和“村村通”广播的维护管理,持续强化“技防+人防”监测预警联动机制,扩大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覆盖面,不断优化完善预警模型和预警阈值,提高数据采集、传输和预警的质量,提升监测预警及响应水平。

(五)加强避险撤离管控。要坚持“有据可撤、精准撤离”,动态更新不同等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条件下隐患点和风险区受威胁群众的避险转移标准。要细化完善避险转移方案,加强避险转移路线复核和避险场所安全评估,特别是针对老弱群体要逐一落实避险结对帮扶措施,健全完善“院户联防”、“3人1屋”、预警“叫应”、避险核实、交叉验证等机制。要坚持“主动避让、预防避让、提前避让”的原则,在危险隐患点发生强降雨时要紧急撤离、接到暴雨蓝色及以上预警或预警信号要立即组织高风险区域群众紧急撤离、出现险情征兆或对险情不能准确研判时要紧急撤离,做到“应转尽转、早转、快转、多转”。严禁避险转移人员在危险解除之前返回危险区,做到不安全、不返回。针对高风险点位的受威胁群众,要采取集中安置、投亲靠友等方式,落实汛期长期转移避险措施。

(六)加强值班值守工作。要严格执行汛期地质灾害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地质灾害防治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遵守值班值守工作纪律,对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和监测人员以及值班值守人员在岗履职情况做到“一周一轮查”,确保所有防灾人员在岗履职。要严格按照信息报送要求,报送地质灾害防治各类信息,不得瞒报、漏报、迟报。

(七)加强宣传培训演练。要采取集中与分散、线上与线下等形式,利用短视频、动画动漫、“村村通”广播、户外广告、流动宣传车、短信提示、点对点培训等多种载体,通过地质灾害防治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对辖区相关责任人、乡镇村组干部、监测员、受威胁群众、工程建设单位及项目施工管理人员等进行一轮全覆盖培训。要灵活采取集中与分散、综合与单项相结合等方式开展避险演练,确保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中高风险区、在建工程工地营地汛前至少开展一次实战化避险演练,切实提升群众和在建工程的主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鼓励群众使用“广元安全隐患随手拍”微信小程序积极报告地质灾害隐患,充分发挥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奖励激励机制作用,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查灾、报灾、防灾、避灾的积极性,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防范地质灾害的良好氛围。

(八)加强防治项目建设。各县(区)要落实专人对增发国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申报、立项、招标投标、建设施工、竣工验收、资金拨付等环节全面开展“回头看”,做好相关平台的数据完善和资料归档等工作。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体系项目建设,确保36处治理项目和92户避让搬迁在12月底前完工和资金支付到位。要健全完善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应搬愿搬”数据库。要积极推进省市地质灾害民生实事项目建设任务,确保10月底前完工,11月底完成验收,12月底前完成资金支付。要加强项目储备,严格按照项目入库要求,对需要采取工程措施的隐患点及时组织开展勘查设计,纳入项目储备库,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补助。

(九)加强防灾工作保障。一是强化制度保障。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地质灾害防治相关政策、标准,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不断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二是加强技术队伍保障。要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加强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培训,落实专业技术支撑单位,整合地质灾害防治专业技术力量,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三是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保障。要把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安排资金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和演练、隐患报告、巡查排查、群测群防、预报预警、抢险救灾、工程治理、避险搬迁、撤离避让、紧急避险成功案例奖励等工作。要坚持“谁受益、谁出资”,落实受益单位和个人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多渠道、多元化引入社会资本,为避免或减少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损失提供资金保障。

五、地质灾害应急措施

各县(区)要及时修订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结合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夜间以及交通中断、通讯中断、电源中断等极端条件做好演练,并不断提升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专业技术支撑队伍储备和抢险救灾队伍建设,做好应急处置物资储备,配备相应的交通、通信和应急装备,及时处置地质灾害险情。地质灾害发生后,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视灾、险情状况迅速启动相应级别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组织人员开展避险转移、抢险救灾和灾险情评估等工作,情况紧急时,应强制受威胁人员避险疏散,最大程度降低灾害损失。

六、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联系方式

2025年市、县(区)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联系方式见下表

序号

单位

值班电话

1

市本级

值班电话:0839-3950167

值班传真:0839-3269948

市地环站:0839-3264132

2

苍溪县

0839-5225344

3

旺苍县

0839-4204118

4

剑阁县

0839-6604119

5

青川县

0839-7208060

6

利州区

0839-3309713

7

昭化区

0839-8724625

8

朝天区

0839-8623746

9

广元经开区

17790367050


附图:广元市地质灾害易发性趋势预测分区图


附图


广元市地质灾害易发性趋势预测分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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