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杨均生、曾波因保管不善,将川(2021)朝天区不动产证明第0029796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均生、曾波
2025年 9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