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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台专门文件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联合审批服务工作
发布时间:2021-07-06 09:03
来源: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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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中共广元市委办公室、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责任清单〉的通知》(广委办函〔2021〕33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联合审批服务的通知》(广政公发〔2021〕38号)文件,对危险化学品项目审批从项目适用范围、联合预审辅导、项目申报、具体事项审批等工作作出明确规定,并要求各审批职能部门应坚持“一窗进出、全程在线、并联审批”原则,规范开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定期汇总通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审批工作推进情况。对出现单独受理,线下运行、体外循环、超时办件的情况,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