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关于印发主任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的通知>信息详情>
关于印发主任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0 11:18 来源: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量: 分享:


广政公〔2022〕32号


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印发主任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的通知


中心科室

《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已经中心第17次党组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5月10日




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


为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效率和中心主任办公会议决策水平,特制定本规则。

一、会议时间及组成人员

(一)主任办公会议一般每半个月召开一次,具体时间由综合科报请主任批准后确定。

(二)主任办公会议由主任、副主任等领导组成,由主任或受主任委托的副主任召集和主持。与议题有关的科室负责人以及其他人员列席,视情邀请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参会监督。

二、议事范围

(一)传达学习党和国家、省、市及有关部门(单位)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学习党和国家、省、市领导的重要指示;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和措施。

(二)研究讨论中心年度工作、月度工作和重点工作。

(三)听取各科室工作开展情况、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及下阶段工作安排,研究进一步抓落实的措施。

(四)研究政务服务、大厅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等行政事务工作。

(五)研究需上报上级研究并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以中心名义印发的涉及业务工作的政策性文件。

(六)其他需要主任办公会议讨论的事项。

三、议事规则

(一)主任办公会议研究议题时,要确保参会成员有充分讨论的时间,并充分发表个人意见。

(二)主任办公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由主任决策。

(三)主任办公会议如需表决,应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以超过应到会议成员半数以上同意形成决定。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由主持人确定采用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无记名投票等方式中的任何一种方式进行表决。意见分歧较大时,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后,下次主任办公会议再予以研究决定。决策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

四、会议程序

(一)确定会议议题。各科室提请主任办公会议讨论的议题应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报主任审定后将议题交综合科汇总。对于重大决策,议题提交科室应在主任办公会议讨论之前,进行必要的调研论证、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二)召开会议。各科室应在开会前1个工作日将会议材料提交综合科。会议方案确定后,综合科应做好会议组织工作,提前通知参会成员及列席人员。根据会议的议题,提出议题的中心领导或科室负责人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对议题作简明扼要的说明,再由参会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然后由主持人归纳集中大家的意见,提出决定或决议意见。参会人员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向主持人请假。

(三)参会成员对作出的决定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但必须无条件执行。如遇到新情况、新问题,确实不能按原决定执行时,应及时提交主任办公会议复议。

(四)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应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分管领导抓紧落实,并及时向主任报告执行情况。

(五)主任办公会议要有专人记录,会议记录应内容完整、忠于原意。参会人员要保守会议秘密,对缺席的人员,由分管领导或处室负责人向他们通报本次会议的内容。

政府网站标识:5108000003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251号 主办:广元市政务服务和数据局
电话:0839-5572299 传真:0839-5572345
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玉潭路50号 备案号:蜀ICP备2024070796号-2 技术支持: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