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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元市惠企政策动态调整管理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1 16:09 来源:市政务服务和数据局 浏览量: 分享:

文字解读丨《广元市惠企政策动态调整管理制度》

广政数〔2024〕9号


广元市政务服务和数据局

关于印发《广元市惠企政策动态调整管理制度》的通知


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区)行政审批和数据局、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现将《广元市惠企政策动态调整管理制度》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县(区)行政审批和数据局、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参照执行。


广元市政务服务和数据局

2024年5月11日



广元市惠企政策动态调整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实现惠企政策快速精准送达,切实推动惠企政策落地见效,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高企业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打造最优营商环境,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惠企政策“直达快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24〕1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惠企政策“一站式”兑现按照“集中咨询、一窗受理、分类转办、部门办理、集中反馈”运行机制,推行惠企政策兑现绿色通道,确保企业线下申请办事“只进一门”“只到一窗”“只跑一次”,线上申请“只进一网”“只到一处”“零跑路”,实现惠企政策“快报快批快兑现”。

第三条 国、省、市、县(区)出台的惠企政策需在各地执行落实的涉及政府补贴、奖励和资质认定等政策事项,按照减免类、奖补类、权益类、资质类、其他类等政策类别,梳理形成的免申即享、快申快享、其他等惠企政策事项清单的动态调整管理适用本制度。事项清单实行集中调整和实时动态调整相结合。

第四条 市政务服务和数据局负责惠企政策精准推送平台的运维管理,督促检查各县(区)及市级各部门政策录入及兑现情况。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惠企政策线上线下动态调整,对本部门事项清单管理和执行情况负主体责任。财政部门按照行业主管部门提交的资金分配建议按程序送审后,及时下达并督促拨付。


第二章  平台及流程管理

第五条 市、县(区)惠企政策兑现专窗、惠企政策行业主管部门受理、审批、查询、监管账号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局根据工作需要统一配置,相关人员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告知其他非经办人员。因工作需要更换使用人员时,应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报送市政务服务和数据局备案后调整。

第六条 免申即享类、快申快享类、其它类惠企事项全部纳入惠企政策精准推送平台统一流程化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实时关注惠企政策精准推送平台的待办信息。

(一)行业主管部门在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应及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初审意见,并及时将审核意见分类反馈至惠企政策精准推送平台处理。

(二)不符合申报条件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惠企政策精准推送平台一次性告知企业不符合申报的原因并进行政策解释,指导企业完善申报材料。

(三)兑现免申即享类惠企政策,行业主管部门遴选符合兑现条件的企业,将资金批复材料上传至惠企政策精准推送平台,财政部门按程序送审下达资金,行业主管部门办结处理。

(四)兑现快申快享类惠企政策,行业主管部门在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应按照惠企政策申兑指南的承诺时限完成审批兑付。审核不通过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通过惠企政策精准推送平台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理由。

(五)其它类惠企政策按照行业主管部门办理程序执行。


第三章   动态调整情形

第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业主管部门应及时动态调整。

(一)新出台惠企政策文件并新增惠企政策事项的;

(二)惠企政策文件时效到期或更替惠企政策事项的;

(三)通过优化机制、创新方法、削减前置条件等措施将惠企政策事项办理类型相互更换的;

(四)上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新增、取消或变更事项要素的;

(五)优化营商环境调整惠企政策事项的;

(六)其他根据工作实际应当调整的。


第四章  动态调整程序

第八条 新增、取消及变更惠企政策事项要素的,第一时间启动动态调整程序。

(一)行业主管部门通过线下向本级惠企政策兑现专窗报备,按照程序调整;

(二)登录惠企政策精准推送平台录入需调整的政策以及事项,完善相关工作流程,审核确认后公开发布。

(三)广元惠企政策精准推送平台自动识别惠企政策起止日期并到期下架,惠企政策兑现专窗同步停止线下受理。

第九条 市政务服务和数据局每年集中组织开展一次惠企政策集中调整,并公开发布。年内新出台的惠企政策应在7个工作日内发布,取消的5个工作日内公示公开。

(一)梳理惠企政策事项。国家、省、市出台的惠企政策在市级或县(区)级执行落实的,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录入广元惠企政策精准推送平台,各县(区)拆解关联本级执行落实的惠企事项。

(二)开展惠企政策解读。以政府和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惠企政策性文件,起草部门解读。以部门(单位)名义印发的惠企政策文件,制发部门(单位)解读。多个部门(单位)联合发文的,牵头部门(单位)组织其他联合发文部门(单位)解读。政策解读内容应当及时录入惠企政策精准推送平台。新制定的惠企政策应在政策公布时同步发布政策解读。

(三)编制惠企政策事项清单。市、县(区)政务服务管理部门汇总编制和发布广元市惠企政策事项清单,相关部门(单位)及时编制发布申兑工作手册、申兑指南。


第五章  监督和责任追究

第十条 行业主管部门要畅通信息公开渠道,通过公布咨询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收集和处理企业、公民或其他组织的意见建议。

第十一条 市、县(区)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惠企政策动态调整工作情况,及时纠正动态调整过程中的不当行为。

第十二条 各地各有关部门不经惠企政策兑现专窗或广元惠企政策精准推送平台办理政策兑现,通过其他渠道自行受理惠企政策兑现申请的,查证属实后,市政务服务和数据局书面通知整改,拒不纠正的,在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中予以量化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国、省相关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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