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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以法援之“力” 提解纷之“能”
发布时间:2025-05-23 10:12 来源:市司法局 浏览量: 分享:

在现代经济活动中,营商环境就像阳光、空气、土壤和水,是让经营主体生根发芽、茁壮成长不可或缺的要素。全市法律援助机构以本职工作为出发点,努力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在维护受援人权益的基础上,以“真心”促“破冰”,以“调解”止“纠纷”,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持续良性健康发展。

“刘律师,谢谢,我们其实也不想跟企业上法庭,干了这么多年了,我们对企业还是有感情……”“刘律师,谢谢,能调解就最好了,我们省了好多事……”,近日,法律援助人员刘红江的微信群很热闹,因为他援助的10名女工向广元某企业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调解成功了。

该企业因业务量减少出现资金周转困难,勉力维持之下,还是拖欠了女工们一部分工资款,女工们面对生活压力,只能讨薪。在案件诉讼过程中,法律援助人员向受援人陈述了调解结案的益处,鼓励受援人在正当维权的基础上,在法律援助的护航下与企业积极协商,企业也表明了自身确实出现了暂时的困难,钱不会少一分,但是希望宽限一点的时间。最终,受援人和企业自愿达成了一致协议,企业负责人告诉法律援助人员“谢谢你们的支持,谢谢工人们的理解”。

刘红江表示:“作为法律援助人员,不能机械、应卯式的进行法援工作,只有用心思、花时间、下功夫才能真正找到定分止争的钥匙。”

2024年5月至10月,陆续有5人到昭化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经了解,他们均被昭化区某公司拖欠了工资款,法律援助人员肖光永是这5个案子的具体承办人,在办案过程中,企业态度诚恳,主动表示愿意配合调解。为了打消受援人的顾虑,更加高效解决问题,肖光永为双方提供了合法可靠的解决途径,即双方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后再去人民法院进行司法确认,这样的调解结果具有强制执行力且非常高效。最后,在法律援助人员的努力下,5名受援人中有两名通过这样的方式解决了问题,另外2名通过法院直接调解结案,最后一人因与企业私下和解,自愿撤回了援助申请。

“为企业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是我们的日常重点工作之一”,昭化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刘丽表示,在日常工作中,为了避免企业不了解、不会用法律援助资源,刘丽经常带人到企业中去,宣传法律援助政策,鼓励企业放心大胆来电来人咨询法律问题,也会在企业就地办公,为企业解答眼下正在困扰的法律难题,替他们保驾护航。

水面平整是“法”,因势疏水为“治”。司法的良善和为民,恰如涓涓细流。以法治,助营商,就要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对症下药,一案一方,为矛盾双方节约诉讼成本,从根本解决问题。在这个过程中,法律援助人员祛私心、迈开腿、张开嘴、用心听、动脑筋就必不可少。2025年以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开展企业法治体检47次,免费提供法律咨询190次,调解涉企法律援助案件52件,涉及金额259.3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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