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

市林业局四举措服务经济发展

来源:市林业局 浏览量:968 发布时间: 2024-07-12 字体: [ ]

近年来,市林业局认真贯彻落实“两业并举、双轮驱动”总体战略,主动将林草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努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更加优质高效地服务企业群众,切实发挥了林业部门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要素保障作用。

能简则简,让群众办事更便捷。一是授权到位。局党组高度重视审批工作,制定了“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方案,派驻四名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事业干部入驻政务中心大厅,所有事项的审批权授权给首席代表。全局现有依申请服务事项29项,承接省局委托办理事项4项,依申请服务事项入驻率100%。做到了事项入驻到位,首席代表授权到位,事项运行监察到位。二是综窗受理。所有入驻事项全部纳入政务中心“无差别综窗”受理,部门分类办理,实现“一窗”进出。部分事项采取快递送达申请、快递领取许可结果的方式,实现办事“零上门”服务。三是一图导办。制定审批流程图,全面梳理、更新一体化平台事项,完成电子印章启用及电子证照与事项的绑定,所有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和流程图在一体化平台和局网站公开并规范运行。四是精简材料。清理并取消了各项证明材料和中介服务事项,申报材料中无“其他材料”“相关材料”等兜底性用词。通过材料共享进一步减材料,上一个审批环节已收取的申报材料,不再要求重复提交。对出省林木检疫证核发、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事项,实行“一证一照办”“零材料办”“秒批秒办”。

应快尽快,让政务服务更高效。一是容缺受理。市林业局认真贯彻落实“四川林草持续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八条措施”,项目申请时,对非核心申请材料不齐的,采取容缺受理、申请人承诺的方式,允许非关键性材料延后补交,对国省重点项目涉及自然保护地的,根据申请人“取得自然保护地准入手续前不开工建设”的承诺,办理使用林地许可与办理进入自然保护地手续分别审批,不作为前置条件。二是跨域通办。在核发植物检疫证开展省内通办、川渝通办,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全部下放至县级林业主管部门,部分委托至乡镇,推动事项“就近办理”和“一地办结”。三是联动审批。对成绵苍巴高速公路、京昆复线、增发国债等国、省、市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即申请即办理,边补正边办理,市县审核同步开展。审批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林地使用时并联审批林木采伐,涉及使用森林公园林地并行办理准入许可,实现事项跨层联办、多审合一。四是权力下放。从2019年1月起,市林业局将市县两级共同行使的及市本级行使的9项行政许可事项和1项公共服务事项下放至县区行使,实现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许可等事项就近可办。

查缺补漏,让森林资源更安全。一是定额使用。优先保障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项目使用林地定额,对纳入我市单独选址的能、交、水项目和公共事业、东西协作、乡村振兴项目,按照“急需急用”的原则统筹保障林地定额。二是会商会审。印发了《广元市林业局行政审批会商会审工作制度(试行)》,在许可事项涉及生态安全重大影响、重点生态区域、未批先占先采、矢量图层核实等情形时,与局相关业务科室采取会议审查、会签、现场核实、征求意见等形式进行会商会审。三是案卷评查。审批窗口会同局行政执法相关科室,每年度开展行政许可案卷自我评查和接受市司法局的案卷抽查。今年3月,省林草局在我市开展了四下基层活动,抽查了委托市林业局审核审批的2023年度永久使用林地卷宗51件,实现项目类型全覆盖。四是后续监管。制定了行政审批后续监督管理制度,结合森林督察督办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林木采伐等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许可活动开展事中、事后监督管理,从严把控生态敏感区域用地审批,严守生态红线安全。

问需问计,让工作流程更优化。一是信息公开。除涉密项目外,许可信息及时在单位门户网站和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示。二是送诊上门。组建林地林木要素保障专班和专家服务团,靠前一步、主动作为,开展上门服务,指导业主用地申请, 由“坐等审批”转变为“审批前移”,减少跑路次数,缩短审批流程。三是评价反馈。树牢“营商环境好不好,企业和群众说了算”的理念,严格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引导申请人自主自愿参与评价,积极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四是问题整改。结合综合督查、 营商环境“背靠背”直接评价和省局“四下基层”反馈问题整改清单,对存在问题照单全领,对照问题逐一梳理,制定切实可行整改方案与措施,进行举一返三整改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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