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拟对部分征拆资产公开处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
一、基本情况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依法征收的广元市旭日汽贸有限公司及其附属资产。
二、范围及内容:
1、本次处置的资产包括:房屋构筑物资产及不可搬迁设备(以现场实际清点为准)。
2、根据残值评估,本次处置的最低控价为 42.4万元。
三、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2万元
收款单位: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开户行:广元贵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陵支行
银行账号:28110121050000072
四、购买人条件
1、购买人必须具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至少包含废旧金属回收)等方面相应的证书。
2、企业履约情况良好,社会信誉度高,承诺最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等违法和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行为。
五、公布公告的媒介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
六、报名须知
1、为提高效率,本次不统一组织勘探现场,购买人自行勘探现场并自愿报价。
2、报价资料组成:至少具备营业执照(原件备查),保证金缴款凭证以及附件1、2。报价文件必须加盖公章及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3、有意者报价文件送达时间:2022年11月15日至2022年11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7:30时到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不接受电话、口头及邮寄报价。
4、报名地点: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办公区二楼财政局(广元市下西物流园区)
5、联系人:王福林 联系方式:15378555804
附件1:报 价 函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2022年11月14日
附件1:
报 价 函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在研究了“关于部分征拆资产处置的公告” 和考察了现场后,我方愿以总价 万元的价格购买该部分征拆资产(该价格包拆除、装卸、运输以及所必要的安全文明措施费用),遵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承担投标方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如果我方最终购买,我方承诺在3日内交纳处置费,并承诺10日内完成约定的全部内容。
我单位将按报价函承诺金额转入财政指定账户后才能办理相关处置手续,如我单位未按期履约,开发区有权另行处置,我单位自愿接受进入黑名单等处罚。
本报价文件连同中标通知书将构成贵方与我方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
报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报价人地址: 报价人电话: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报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本单位人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关于部分征拆资产处置的公告的公告报价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报价结束30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 字)
委托代理人: (签 字)
联系电话:(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不亲自报价而委托代理人报价适用。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报价的,委托代理人应是报价人本单位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