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6年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主承销商比选公告
经研究,广元市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比选人”)拟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确定“广元市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主承销商,现诚邀符合条件的主承销商作为比选申请人,按比选公告及比选文件的要求参加本次比选。
一、项目概况
比选人为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进一步在资本市场展示良好信用形象,拟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非公开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选定主承销商,选定的主承销商将为比选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提供承销专项服务,并配合比选人组织其他中介机构开展工作。
(一)比选人名称:广元市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比选人地址:广元市下西物流园区万盛路东段5号
(三)项目名称:广元市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比选。
(四)发行额度:拟定不少于15亿元。
(五)公司债券融资意向: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将用于调整公司债务结构或补充营运资金。
比选人将在比选申请人中竞争择优确认一名中选人。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及依法存续的法人资格。
(二)具有作为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的资格。
(三)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四)作为主承销商已成功发行过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仅获得注册尚未进行任何一期发行的不属于已成功发行)。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范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本次比选接受联合体参选。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1.公告时间:2016年9月 7日至2016年9月12日。
2.报名时间:2016年9月 13日至2016年9月19日。比选申请人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的每天上午8:30-12:00,14:3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广元市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现场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
五、比选时间和地点
(一) 比选时间:2016年9月20日9:00。
(二)递交比选文件时间:2016年9月20日8:30——9:00。
(三)比选文件递交方式及份数:以纸质文件方式现场递交,一式4份,密封并在封面标注单位名称及加盖本单位公章。
(四)比选文件递交地点:广元市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六、参选诚意金
(一)缴纳参选诚意金
1. 参选诚意金的金额:5万元人民币。
2.参选诚意金的缴纳形式:通过比选申请人或比选被委托方的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
3.参选诚意金缴纳截止时间:2016年9月19 日17:00前转到以下指定账户:
开户单位:广元市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广元鼓楼支行
帐 号:51001667536051501393
比选申请人或比选被委托方凭银行进账单作为比选申请人或比选被委托方提交参选诚意金的依据,并将其与投标文件一并报送。如果比选申请人或被委托人不提供银行账单,其比选申请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参选诚意金的退还
比选人公布中选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
1.未中选比选申请人将原路径无息退回。
2.中选比选申请人与比选人签订承销协议以及补充协议后退还。(仅对中选人适用)。
(三)参选诚意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在比选活动中存在串通参与比选、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情形。
2.被确定为中选人后,明示不与比选人签订承销协议及补充协议,或没有明示但不按照比选文件、中选人的比选申请文件、中选通知书要求与比选人签订承销协议及补充协议等(仅对中选人适用)。
七、注意事项
(一)比选申请人报名时应出具以下材料:
1.比选申请人及比选被委托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比选申请人具有作为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资格的证明材料。
3.单位介绍信和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身份证原件)。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或比选被委托人单位公章。
(二)有关本次比选的日程安排、比选程序、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及编制要求、比选办法等事宜详见领取的比选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广元市政府门户网站”、“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等媒体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一)比选人:广元市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下西物流园万盛路5号
联 系 人:李朝庆
电 话:3302490 手机:13981241792
传 真:3302490
电子邮箱:1398354854@qq.com
(二)监督电话:区财政局(区融资办):0839-3502784
区监察审计局:0839-3500636
广元市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6年9月7日
川公网安备 5108900200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