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名称 | 老征地转非人员养老保险 |
| 受理机构 | 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 |
| 办理地点 | 所在村(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区政务中心人社局窗口 |
| 联系电话 | 0839-5578802 |
| 设定依据 | 无 |
| 申请条件 | 2005年12月31日前辖区内征地转非人员 |
| 办理材料 | 身份证、 安置补助协议书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国土部门审核的征地农转非制式证明1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
| 办理时间 | 随到随办 |
| 办理流程 | 1.参保人员到所在村(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领取并填写《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审批表》,经村(社区)初审后到区政务中心人社局窗口审核; 2.区政务中心人社局窗口审核后,参保人员携带参保资料到市政务中心市社保局窗口办理参保手续。 |
| 资料下载 | 无 |
| 收费标准 | 无 |
| 收费依据 | 无 |
川公网安备 51089002000102